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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2 (第1/2页)
除他的困境,余敏现在并没有离开金樽,余尽欢没有刻意去了解余敏的工作能力,只是看余敏的状态,想必这份工作她做得还算顺心。目送那辆车离开,余尽欢才打开车门,今天没有再加班,他给司机放了假,决定慢慢开车好好转转,看看夜晚的林城风光。林城并不是一座大城市,在国内因为它丰富的夜生活而闻名,这里的人们大多很热情,爱玩也会玩,一直吸引着世界各地的游客,来一睹它的风采。养父母为什么会来这里定居呢?是因为它小,还是因为它浪漫又多元?不知不觉来到这里,停车,走入灯红酒绿的街道,人流熙熙攘攘,擦肩而过的,有许多不同发色不同眼睛说着不太流利中文的外国游客,一路走走停停,没踏进任何一家店铺,在这样的喧嚣里,似乎说什么做什么都会被隐没,不会有谁在意。这个地方,是养父口中常说的“二里洋场繁华地,车水马龙一条街”,余尽欢突然想,父亲选择这里,会不会只是因为这里能够容纳一切,也容易藏匿一切。余尽欢走着走着,不经意间瞧见一个有些熟悉的身影,走过去一看,居然是是喝得酩酊大醉的贾飞,身旁有个男人不怀好意地搀扶着他,还带动手动脚的。三两步跨上去,将贾飞拉过来,严厉又礼貌地说了声是他朋友,男人讪讪地摸摸鼻子,也没恼怒,恋恋不舍地看了贾飞几眼,转身离开。现在的坏人都这么绅士了么?余尽欢有些疑惑,一边架住东倒西歪的贾飞往回走,一边回忆自己在这里仅有的一次醉酒经历。年轻的时候,他是非常讨厌醉酒的,认为酒最能误事,而且会放大人心里的所有罪恶,言语和行为都不受控制,醉酒在他看来是一件可怕至极又十分不必要的事情。而且余修竹不止一次在家里醉酒,尽管没有武力家暴,但言语上的骂骂咧咧和粗鲁发泄,也让余尽欢对就这种东西一直敬谢不敏。等到关于大学志愿专业的事情尘埃落定,他有一次突发奇想,独自来到这条喧嚣的街道,走进一家看上去最热闹的酒吧,一个人喝闷酒。当第一口酒下肚后,他感觉到自己的全身上下都火热起来,四肢都传来舒适通畅的感觉,心窝里暖乎乎的,他第一次清楚地意思到,自己的血液里有喜欢酒精的细胞,一口接一口,他也不记得自己喝了多少,像一个旅者,在沙漠里迷途,好不容易遇到一汪清泉,拼命地往嘴里灌酒。晕乎乎地被人上下其手的时候,他其实是有感觉的,只是浑身使不上力气,他甚至清楚地记住了那些身体被触碰的感觉,心里也没有太多的反抗和悲伤情绪,意识就飘在半空中看着自己放纵,当然袁天意在关键的时候赶来,带走了他。他还记得其中有个人冷冷地说:“大家你情我愿的,你何必来插一手。”袁天意是这么回复的:“他还未成年,你还想要试试?”那几个人是谁,他不知道,模样也记不清,事实上他也只是被人摸了几下脸和胸膛,但事后醒来,他被这样的自己吓了一跳,也感到一阵阵后怕。从那以后,他再没独自喝过烈酒,再没一个人来这里,从那以后,他总喜欢被袁天意压在身下,激烈地□□。此时看到烂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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