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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 (第1/2页)
是何昊比我早起,今天竟然和我一起赖床,觉得有点不对劲,就习惯性地以为他迟到了。我们俩的回笼觉,睡得相当满足,中午十二点才起,早饭可以当午饭吃了。我们没有提起昨天晚上的事儿,但心里都跟明镜似的。下午我出门去酒吧。我大学的时候,和几个学长组了个乐队,取名叫愚人乐队。据说乐队名字的由来是,队长喜欢的女生爱占卜,有一次提起勇气去占卜,抽到愚人这张牌,但是后来那女的没和他在一起,于是队长就直接把愚人当做乐队名了,我当时还觉得这名字很有深度,很酷呢。我们乐队毕业后也没有解散,每天都在不同的酒吧表演,钱虽然不多,但是够用,而且能做着自己喜欢的事,让我们很开心。现在我们的粉丝也很多了,大部分是从大学跟过来的真爱粉。现在队长在考虑找一家经济公司签约,让大家登上更大的舞台,我们都挺兴奋,但是又没有人脉,又怕被骗,所以进展很慢。走到今晚要演出的酒吧门口时,就听见一段炫酷的架子鼓的声音了。我走进去,鼓手筷子一看到我,就吹了一声口哨。我走上台,拿出我的贝斯,开始调音。筷子停了下来,勾着我的肩问我:“你终于来了,前几天去哪了?”“洗涤灵魂。”我回答。“哟,你要出家啊?不就是个于莎吗!”筷子欠揍地说。“哟!乐意来了!”队长兼主唱大风刚进来。“嗯。”我叫了声队长。“真是,于莎刚走。”大风说。“她来干嘛?”我问。“她来看看你在不在,还叫我带句话”大风笑了,“说让你等她以后发达了,做她的小白脸。”我骂了一句,分就分,能不能爽快点儿!“别理她!”我皱了皱眉。筷子朝大风说:“哥,要不我们找于莎帮我们找经纪人吧?”我马上给了他一拳。大风说:“别闹,人家乐意伤心呢。而且我已经找到办法了。”大风看到一张选拔海报,是唱歌比赛,而且是一家大经纪公司主办的,第一名除了有丰厚奖金,还可以直接和公司签约,个人,乐队都可以参加。“怎么样?参不参加?”队长问,“只要我们挤进十强就能上电视,到时候就算没获得总冠军,凭着这点名气,找一家靠谱的是没问题的。”我和筷子觉得没问题,队长说还是等到我队唯一一位女吉他手玛丽到了再举手表决。最后自然是全票支持。我们都希望我们的音乐能被更多人听到。练习结束后,我们几个坐着聊天。“你去相亲?”玛丽边喝着奶茶边说,“你分手的事这么快就被你妈知道了!”“还不是我mama的走狗做的好事儿。”我趴在沙发扶手上,抽着烟。“何昊?那你为什么把分手的事儿告诉他。”大风问。“你知道那天我多难受吗!我一回家,他就问‘怎么回事儿?’我就告诉他了。”我摊手,我很脆弱的好嘛。“让我猜猜,你是扑进他怀里,边哭边流鼻涕地招了吧?”筷子坏笑道。“胡说!”我一下子坐正瞪着他,“老子才没有扑进他怀里呢!”“小可怜。”玛丽说。几个人笑作一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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