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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 (第2/2页)
爱情,大概也归於这种错觉效应;她与林见深,同样的也或许类属这种视觉的错差效应。这世界因为有男人,所以就有了女人;有了男人和女人,所以爱情就发生了。而爱情最迷人、也最腐蚀人的地方,在於充满挫折感后,你仍然相信它的天长地久。她以为这世界以她为中心在旋转,但只要是人类都知道,那当然是不可能的。所以,每个陈腔滥调的故事背后,都有一种自以为是的浪漫与悲壮。她的也不脱这窠臼。说穿了,她只是在残酷的爱情竞争中,落败的退化的标本。失去藩主的浪人。然后,那个藩主带着他的新宠回来,在饭店热闹宴客、喝他们幕府将军专门为他们准备的接风酒的那一天,她寻常在厨房里,炒了一盘碎蛋,就着稀饭呼噜吃着。海岛这几年真是热,稀饭不冷不热,她却吃了一身汗,额头、颈子、胸膛汗水冒的——几年走走晃晃下来,她的眼睛也出了一眶汗。她跟他,算是某种青梅竹马,但没有比较占优势。年龄的差,在他追着女生或被女生追着,带着女生满街跑的时候,她还在看卡通、吃着棒棒糖,他一直以为她还停在尿床的阶段。他老以为她长不大,可大学一毕业,毕业典礼一结束,他X的,她就觉得她开始老了,像萎缩的rou体日渐的腐朽,所有的意气风发全死光。她无法阻止她“日益老衰”的事实,所以她想她只要活到二十六岁,让“生时丽如晴空,死时美若夕阳”——多凄美!她要她的人生,永远青春美丽而长生下老。所以更让他发笑。一晃眼,不只二十六,然后二十七,再诗意的一回眸,二十八就袭来了。然后,她第一次这么慎重看待“平凡”两个字,因为它恰是她这半生——如果不是一生的话——的写照。其实失恋跟感冒差不多,都被看不见的病毒侵犯,无药医,但也死不了人。吃得好一点、穿得暖一点、睡得饱一点、开水喝得多一点,然后出出汗,把滤过性病毒全排掉,慢慢就会好了。可爱情这东西,像细胞,而且是癌细胞,杀不死、又会再生。尽管只是一小块的残余,也会不断分裂,然后重聚结合成一个新肿块。所以,虽然所谓恋爱,不过是人类为潜在的欲望找的冠冕堂皇的藉口,还是教人看不开。他这么一回来,她体内那些被消灭殆尽的细胞残余,又开始分裂再生,蠢蠢欲动起来。好似某种神灵,重新走上神坛,要她仰头顶礼膜拜。信仰太虔诚的人,人们以为是中宗教的毒:会被神棍所骗,走火入魔的,都是些受教育低、没什么知识的人。事实相反,对宗教最虔诚、最深信不疑的、越容易受骗的,恰是那些书念得最多,所谓的高级知识分子。下为其它,就因为书念得太多了,怀疑太多,一旦信念生了根,反而深信不疑。就像对爱情的信仰,愈虔诚的,愈是那些对情爱不以为然的,一次又一次,执迷不悟。都是毒。他离开时,她才十六岁,十多年后他回来时,她都已经二十八了。像王宝钏苦守寒窑十八年,到头来守到薛平贵带一个代战公主回来篡她的位。更扯的是,薛平贵回来,她根本已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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