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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都不突出,棕色而已。纳梵身材也不美,且微微弯身,耳朵又聋,但是一看见他的样子,就把这些都忘了,男人真正值钱的,还是风度与学问。到后来,我只要在人群中看见他,就发怔地微笑,我倾慕他。在实验中,我无论遇到什么难题,他一来,只要三分钟就解答出来,而且还是谨慎温柔地向我解释。我决定将来要嫁他那样一个人。年纪大的,像一座山似地给我安全感。我毕业了。mama叫我立刻回家。我去道谢,逐个老师说几句话,最主要是“再见”,轮到纳梵先生,我不知道说什么,我笑着。他本来坐在沙发上,见到我站起来,让我坐。我请他坐,自己拉了一张椅子来。他说:“你不等文凭出来了?我们会寄给你的。”我说:“谢谢。”他说:“你顺利毕业,我很高兴,成绩一定很好。”“不敢当。”我还是笑着,不知道怎么,笑容有点僵。“打算工作?”他关心地问。“嗯。”我说,“先休息几个月再说。”他侧侧头,看我,笑了,“那条疤痕还在。你男朋友一定很生气。”我说:“我没有男朋友。”他微笑,“就快有了,怎么会没有男朋友?”我沉默了一会儿,我说:“再见。”“明天走了?”他问,“东西收拾好了?”“不,今天晚上,行李早寄出了。”“一路顺风。”“是,老师。”他忽然笑了,把杯子放在桌子上,用手拍拍我的肩膀。我终于问他,“你会记得我,纳梵先生?”他说:“自然,如果再来英国,请来看看我们。”我走了。回到家,就开始觉得寂寞,无边无涯无目的的寂寞。我并没有找到工作,也没有找到男朋友。找工作比较容易,但是不理想的工作我不想做,找男朋友不用说了,太难。忽然想起以前有太多的机会跟各式各样的男孩子出去,都放弃了,为了功课,为了其它,现在闲了下来,要一个人作伴,反而找不到了。亲戚们见我回来,开始兴致很高,后来见我仍然是两个眼睛一管鼻子,就不怎么样了,再过一阵子,见我呆在家中,就开始说:“女孩子留什么学?古怪得很!”我都不理。我在外国的一段时间,最可怕恐怖的,是伤眼兼肺炎住医院的那一个月,最值得想念的,也是它。我看着眼皮上的疤痕,就想起纳梵先生。如果再见他,我应该叫他“比尔”了,比尔纳梵。我回家一年,长大了很多,也气闷了很多,我想走。一年后我才找到工作,学的东西并没有用上,明争暗斗,闹心术的本事倒得从头学起。我已不得逃回学校去,情愿一天到晚地呆实验室。没做几个月,就厌透腻透,mama很了解我。她问:“你怎么办呢?要不要再去读几年书?反正还有硕士博士,只是读完之后,终究要出来做人的!”我说:“躲得一时躲一时吧,我怕这世界,学校是唯一避难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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