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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剑抬起第一个侍女的脸,细细端详半晌,忽然如同鬼魅一般地笑了一声:“本夫人父亲的同僚王大人素来宠妾灭妻,本夫人就成全你,让你成为他的第三十一房妾室,如何?”想起那个满脸麻子,年纪同她父亲一样大,还有某些不可描述的变态癖好,喜新厌旧的糟老头子,最左边的侍女登时慌了神,一张小脸变得惨白,匍匐在地,不住地磕头,一边泣不成声一边求饶:“夫人饶命,奴婢以后再也不敢了……夫人不要把奴婢许配给王大人……”一旁的两个侍女也跟着跪下叩头,声音都在颤抖,巴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来忏悔。从看到那把剑的开始,她们就乱了心神了。虽说大齐民风尚算开放,出身将门的闺阁女子佩剑不算奇怪,但大多数女子都会尊重夫君,成婚后不再舞刀弄剑,即便侍弄刀剑,那也只是为博夫君一笑的小女儿心思。如宋端阳这般随身带着一把剑,还随手抽出来的新婚女子,当真是大齐第一例。作者有话要说: 对不起大家,感觉写到最后有点文风突变,可能是时间太赶,码字速度跟不上思维的缘故,很抱歉,我会尽量让自己平静。☆、翌日不过这个第一例似乎并没有自知之明,依然我行我素地把玩着寒光微闪的长剑,惹得旁边的一众侍女和小厮不寒而栗。宋端阳忽然翻转了一下手腕,挽了一个极漂亮的剑花,剑锋直抵右边侍女的颔下,颇带挑衅意味地来回游走:“再敢乱说话,当心本夫人拔了你们的舌头。”江月,还真是做得好啊。没来也罢,省得若是他们没有行周公之礼,她还得割破手指把血染在雪白的喜帕上。她宋端阳何等骄傲之人,昨日失态已经够了,她绝不会再为江月伤心难过。哭哭啼啼的样子,只有宋端纯那朵白莲花才会装出来,她宋端阳一点儿也不屑于用眼泪博取他人同情。但她不会认输,喜欢就是喜欢,喜欢就要去争抢,她不信江月会永远无动于衷。她是一个那么好的姑娘,胜过宋端纯百倍千倍万倍,江月凭什么看不上她?所幸日子还长,她有的是时间让他喜欢上她。正在宋端阳出神之际,远处忽然有一片蹁跹玄衣悄然而至,惊得她本能反应地将剑收起。阳光下,那人逆着光朝她步步行来,玄衣上的金丝绣闪闪发光,更衬得他贵气逼人。他面容俊秀,刀削般的五官动人心神,只是眉眼间的儒雅之气,为他平添了几分书生的温润,而少了几分宋端阳见惯的那些武者的刚毅与英气。真是……好看啊。宋端阳在那一瞬间,不自觉地痴了。或许喜欢一个人就是如此,不管见过心上人多少次,他总能恰到好处地牵动你的心弦,总能惊艳时光,温柔岁月,总能在你心上烙刻下不浅不深却永久存在的印记。然后你的眼光就会不由自主地一直追随着他,连带你的心,你的魂,巴不得将自己变成他衣服上的一根线,化作他羽冠边的一缕发,融合进他眉目间漾开的万般风情,时时刻刻伴随着他,从年少到古稀,从青丝到华发,寸步不离。明明上一刻还在怨怼他新婚之夜让自己独守空房,还斩钉截铁地不会再被他牵动心绪,可只是简简单单的一次出现,宋端阳便慌乱了阵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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