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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卷:华灯(5) (第3/4页)
事周全,来前买了对袖扣,与中古店淘来的领带夹放在一起,作为新年贺礼。 莫开打开盒子,满脸笑意:“你这——有些见外吧?” 丁蕙如拉开高凳:“我这叫礼数。”招招手,将冬青带到身前,莫开惊讶中维持镇定,丁蕙如一看,勾唇一笑:“还用我介绍吗?” “不用了,不过没想到,你们俩原来是朋友。” 拢共这么几个人,几对关系,莫开愣是没察觉出来,他都不知道丁蕙如是不是喜欢看别人蒙在鼓里。他做主帮忙点了杯无酒精,问及李冬青时,李冬青说:“一样就好。” 丁蕙如从中作梗:“嗳——来都来了!今天就破戒吧,喝点好的!”对着埋头工作的林敢就喊“Adam老师”。林敢回头,默默看着他们,丁蕙如想了想,说:“我不懂酒,直接来杯你最拿手的吧!” 冰块碰撞声响起,一杯清澈透明的酒水推到冬青面前。 林敢低沉硬朗地介绍:“客人,您的干马天尼。” 杯壁冰凉,凉到骨头里。 马天尼,一杯因为007系列电影而火爆全球的鸡尾酒。 金酒打底加干味美思, stir的姿势和力度极为重要,既要保证冰块在化开过程中能够降低酒体温度,发挥其中最引人入胜的杜松子风味,又不能使其化水过快,影响酒精浓度。一切cao作完毕,再在纯净透明的酒水中滴入一枚橄榄陪衬,清爽不腻,口感顺滑。 李冬青口味重些,喜欢更醇厚浓烈的。她在许多调酒师那儿尝过这一款酒,与林敢分手后却再没碰过。 干马天尼是短饮,三口饮尽为最佳,可惜她顾虑身体,再不敢放纵酒水。她默然盯着眼前这杯,破戒抿一口,竟然比记忆里的质感更好。 丁蕙如凑过来,闻了闻,表情嫌弃:“这东西有什么好喝的?”她显然是问的林敢,想挫一挫他的面子。谁想,竟然是闺蜜先拆了台。 李冬青微笑着:“好喝。”比原来的更好喝。 丁蕙如作呕吐状:“好喝个鬼!不懂你们这些酒鬼!”她讨厌酒,自然不明白大家沉沦的是什么。 莫开摇着杯子,语焉不详:“酒,当然还是个好东西。” 丁蕙如直接笑了,这东西再好,也只能暂时忘记痛苦。愁还是那个愁,不会凭空消失。她眯眯眼:“借酒消愁,小心愁更愁哦!” 莫开呵笑:“就你大明白!” 丁蕙如不说话,其实她讨厌酒,并非讨厌酒本身,而是讨厌酒桌和喝醉酒的人。 老丁刚出国那会儿,因着做生意的由头喝了许多,刚开始她mama还劝着,后来心灰意冷,干脆也成为其中一员。 十四岁的丁蕙如悄悄打开过一瓶国内寄来的白酒——铁锈一样,不好闻。尝了尝,铁锈一样,不好喝。 印象里的酒,其实都是铁锈。葡萄酒稍稍好些,没那么刺鼻呛口,但是涩,剌舌头。她曾经长篇大论地问李冬青,酒这东西有什么好的? 得到的回复是:【没什么好的,也没什么不好的。】 现在李冬青的观点依旧如此:不去想会醉人会烧喉,只是品尝这个味道。有香气,有韵味,层层递进,之后的迷醉微醺,通通算作惊喜。喜欢喝酒,就是喜欢酒水在味道之外带来的飘飘欲仙,俗称醉了,或神经麻痹 。当丁蕙如和莫开拉锯辩论时,这个沉默的女人留下哲学家的结论:“你把酒只当酒,就好了。” 丁蕙如拿过她的酒杯,挤着眉毛饮下一口,“略”一声,仍旧不能共鸣。 “喝不了就不喝,逞什么强?”莫开抽了张纸,戏谑问她什么时候得空去滑雪,丁蕙如掐着时间:“大后天吧!我提前一天联系你!” 今夜是除夕,对于中国人而言,是个大日子。像他们这样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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