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过地狱之沉沦(H)_分卷阅读9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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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94 (第2/2页)



那么受害者的心态又是怎么样的呢?

有趣的是对于被绑架长期囚禁人们的反应是不一样的,可以分为四种基本类型:

1.明显对抗。正如大多数人所认为的,一些受害者会反抗,度日如年想尽办法逃离,直到赢得自由。他们一直不会放弃,最后有些能够成功逃走。他们会视之为负面经历,之后需要辅导,医治心理创伤。

2.隐形对抗。这些人表面上会按照捕获者要求去做,但暗地里寻找逃脱的方法。他们甚至会假装成捕获者的女朋友,男朋友,儿子,管家等任何一种要求去做的角色,以此安抚捕获者放松警惕,然后再开始行动。

3.屈服。一些受害者会变得消极,最后适应这种状况,甚至跟捕获者亲近起来。心理健康专家称之为典型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在囚禁极端严苛、精神高度紧张,特别是折磨和不确定时时来临的情况下产生。俘虏在某种程度上表现出和捕获者合作,在有些案子中甚至达到了认同侮辱虐待和囚禁的程度。表现出对捕获者的同情和热爱常会令外界惊讶,奇怪这人究竟怎么了。这种令人奇怪的反应其实源自环境的严苛,以及人心理的柔韧性。有些人更加容易被改变。看来是出于保护意识而自我封闭,然后屈服以减少苛待甚至取悦于人。如果捕获者随之满足俘虏的基本需求,俘虏很可能会感激,变得更加容易接受心理暗示。

4.内心质变。另一种类型的受害人会逐渐认为他们身上发生的事情是正面的,捕获者是为了他们好。这通常发生在捕获者持之以恒地慢慢向受害者灌输自己就是他们唯一的依靠。他会说父母都去世了或者不想要这个孩子,或者编造其他的谎言,以致受害者的人格发生改变,开始视捕获者为唯一的亲人。这样,就算他们外出,有机会吸引其他人注意,他们也不会利用这种机会。不是象第三种类型一样放弃了希望,而是他们的世界已经被重新塑造,而他们已经接受了被重塑的现实。

(译者注:这四种情况并非单一发生的,很多情况下只是阶段的不同,比如在激烈反抗后变为表面合作隐形反抗,在逐渐绝望后产生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乃至变成顺从的奴隶,这在文中的很多例子可以看出来。所谓打破,也就是突破人的心理临界点,使之发生内心质变。)

绑架儿童、妇女,或者他人以满足自己的性幻想看起来很极端,有一类人也寻求完全的掌控他人,只是没有用这些非法手段。这些犯案人也许只是这类人的延展而已。口头虐待、孤立他人,羞辱,理所当然的要求别人顺从自己,这类人的心态与奴隶主并无不同。他们一点一点地侵蚀着对方的意志,削弱对方的自尊,逐渐割断受害者和家人、朋友的联系,最后让他们丧失了和外部世界的联系。这种行为一点也不违反法律,然而这种扭曲的爱和我们以上谈到的奴役并无不同。如果一个人丧失逃离的意志,心之囚牢和混凝土做的地牢同样有效。

显然比这更加危险而且滥用的奴隶主心态,源于极端自恋,会认为没有比控制他人更为重要,无论强迫别人做什么都是正当的。在这种人面前,男人和女人都同样脆弱,很容易失去自我意识,因为他们的意志常常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被腐蚀,会相信除了折磨他们的人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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