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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7 (第2/2页)
时间,我都避免见你,因为担心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但过不了多久,又觉得烦闷焦虑。做任何事情都没有耐心,最知根知底的私人助理总是建议我,还是回家看看吧。他说的回家,是指有你的地方。可是你从来不曾把那里当成是家。在很久很久以前,有天晚上你不知道梦到什么,突然嚎啕大哭,一直到哭醒。我将你抱起想要安慰你,当看到我的脸时,你一下子惊惶失措的想要挣开。当时你的那种眼神我这一生也忘不了,我很难受,从此不愿意你再待在我的房间。我嫌你烦,嫌你吵,嫌你睡像不好,让你走开。我却不能让你从我心底走开。有天晚上朋友小聚,叶大公子喝高了,在KTV抱着两个如花似玉的姑娘,却拿着麦放声高唱。有人问我你究竟是那里好这麽多年我还忘不了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这么老的歌,被他唱得一往情深,姑娘们笑得前俯后仰,大家都在起哄鼓掌叫好,只有我看到他眼底隐约的泪光。他是真的喝高了,那个晚上。从那之后我很小心,我怕自己喝醉了会像他一样失态。你是我的鬼迷心窍,只有我自己知道。你回来的那次,我很放纵的喝醉了。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你。也许喝点酒,还有理由对你好,或者不好。我是真的讨厌你买的那只狗,还有你。因为在香港的时候带你去看电影,你说戒指真好看。这么久以来,你没有在我面前说过什么东西好看。于是特意趁着商务旅行,在比利时挑了钻石,然后交给珠宝店,依电影里原样镶出来。当我拿给你的时候,你的表情让我知道,原来你并不喜欢。后来我一直想,什么时候,我已经变得这么可怜。连让你笑一笑,对我而言都成了奢侈的事。我一直想,如果我可以离婚,如果在道德上没有愧疚,你会不会觉得好过一点。但你永远不会嫁给我。因为你从来没有爱过我。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还是个小姑娘,装模作样穿着高跟鞋,一本正经化着妆,端着剪彩的那个盘子。我的剪刀不小心戳到了你的手,你都没有吭一声。后来我在后台找到你,你倔强的神色像是个小孩子。你本来就比我小一轮,我三十岁了,你才十八岁,而我二十三岁的时候,你才十一岁。从前发生的事情,其实你都不知道。我用一种猎奇的心态注视着你,就像一只猫逮到耗子,玩一玩。我给自己找了个理由,玩一玩。只是我自己心里清楚,你笑起来真好看,会露出两个酒窝,像只洋娃娃,让我情不自禁,总是想要拥有你。我从来没有过洋娃娃,因为我是儿子,父亲从小教育我,不要玩物丧志。那时候我已经知道,我无法再放开你。所以我选择了最糟糕的方式,因为你恨我,我会觉得好一点。我已经无法控制对你的态度,如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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