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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 (第1/2页)
噜开始叫起来。我身上连半个铜板也没有,一件白袍被山间小林,树枝山泥,撕扯涂抹,早就成了印象派画布,还是破烂版的。要是手上有根竹竿,再捧个破碗,倒可以立刻加入丐帮。没钱就不能吃饭,不吃饭会饿,饿了就会冷,我最受不了冷,所以当务之急,先要弄到银子,填饱肚子,然后买辆马车继续跑路。你问我干吗不买匹马?切,骑马虽然威风,一匹好马是江湖少侠必备行头,但下雨骑马会被淋,马背坐起来很不舒服,万一错过宿头,还不能靠它过夜。总之,马就跟一摩托似的,再拉风,哪怕是哈雷,它也没车好。马车有篷有顶,铺条被子,就成一房车,多好啊,就适合我这个怕冷的懒人。蹲在客栈门口不远的墙角隐蔽处,我打算靠手艺吃饭。什么手艺?天罗地网势,这功夫,连八十一只鸟,我都一口气拿下,顺个钱袋,掏个银票啥的,应该没问题。不过生平头回做这等违法勾当,心理多少有些压力,看了半天人来人往,我也没敢下手。眼看着天黑了,担心小龙女山上找不到我,扩大搜索范围,再搜到这里来,我咬牙,瞅准一肥头大耳,鼓鼓囊囊的爆发户,猛窜过去。堪堪要撞倒他时,身子灵活一转,五指一动,拈到一厚实的荷包。一到手,我就脚下生风,狂奔而去,心里才高兴了一秒,五指一紧,那荷包居然被大力扯了回去。我回头一瞧,只见一条鱼线系在荷包上,另一头正牢牢扎在那爆发户的腰间,他被我扯得一个踉跄,坐在地上,正一边骂街,一边快速将鱼线往回拉。不一会儿,荷包便重新回到他手中。我实在没那个脸,掉过头去抢,脚不停歇,一路飞驰,直跑过好几个街口,才在角落里缩下,猛喘一气。没想到这年头,人会这么警觉,揣个荷包还是带链的,失算啊失算。正懊恼,鼻子底下闻到股浓烈的饭菜香味,一抬头,原来对面是家酒楼,灯火通明,很是热闹。沿街靠窗的一张小桌子边,坐着个稚气少年,抓着个酱油猪蹄正啃得香。也许是我饥饿的视线太过炽热,他转过眼,瞧见了我。见我盯着猪蹄快要流口水的模样,他眼珠一转,冲我招招手。我本来不想过去的,但招唤我的手上正握着那只香喷喷,油光锃亮的猪蹄,我那个,勉为其难就过去看看他到底要干什么了。扒窗口,眼神直勾勾就盯着美食了,少年糯糯地声音传到我耳朵里,都有些梦幻般的感觉。“想吃吗?”拼命点头,别怪我意志不坚,我在山上啃了大半年的素菜包子,无论是全真还是古墓,都是素食当道,我快连rou是什么味儿都要忘记了。少年把猪蹄移开些,我忍不住头跟着往里伸进去些。突然脸上凉凉的,少年不知什么时候,掏出一丝帕,沾了大约是酒水,替我擦拭着脸庞上的污渍。“果然不错,是个标致人儿。”少年笑嘻嘻道。没等我生气,他接着道,“进来坐,想吃什么,我请客!”好吧,我真的很饿了,就算你有什么不好的企图,也等我这顿塞饱了再说。于是我从小偷未遂,又开始改行做金光党,骗得一顿是一顿。也懒得从正门走,我手一撑,轻松翻过窗口,轻巧落在桌子边。稍微演示一下功夫,暗示对方,咱也是会家子。没想到少年毫不在乎,招呼着小二又添了几个菜,特别是又上了两个大大的猪蹄,我左手一只,右手一只,啃了个痛快。吃饱了,反而倒有些不好意思,毕竟人家这么爽快,请我吃了一顿。我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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