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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 (第2/2页)
,一览无遗,散发着醇酒般的甘美气息。“洛蓝”俯身凑到楼千弦耳畔,仿佛耳鬓厮磨,耳廓被湿热的软体舐过,好闻的檀香味麻痹了他所有感官。“如果连我也被抢走了呢?”楼千弦从梦魇的魔掌中惊醒过来。他背后被冷汗濡湿,呼吸非常急促,胸腔内的心脏失控一样敲击着,久久未能平静下来。皓齿啃上手指关节,咬紧牙关,薄薄的皮肤几近刺穿,剧烈的痛感终于令他清醒,连忙松嘴,不由露出似水温柔的神色,他怎么允许自己使用脏污的双手去触碰那个人呢。心念电转,一个狂妄的念头将所有理智摧残粉碎,楼千弦笑了下,头脑前所未有地清明,他再次将指尖含在嘴里,缓慢而惊喜地咬开血rou,品尝伴随痛楚而来的甜蜜。唯有伤害自己,他就可以获得去见那个人的资格。黑暗中洛蓝张开了眼帘,他燃亮一豆灯火,拉开门,颤抖的亮光差点湮灭在扑面而来的寒意中。楼千弦的样子十分乖巧,环抱双腿,弓着身体蜷缩在门边,皱巴巴的脸无声诉说着苦痛。他睡眠很浅,洛蓝一贯放轻的开门动静,轻而易举就可以将他惊醒。洛蓝维持沉默,一言不发为他处理伤口。起身收拾药箱时,楼千弦按捺不住,从后头展开纤弱的手臂环抱住他,脸颊贴在洛蓝后颈,声音闷闷的,“洛蓝,我害怕。”余光触及那包裹以累累纱布的左手,洛蓝放弃挣脱,以免造成二度损伤。“别赶我走,好不好?”洛蓝拿他没辙,小幅度地颌首,半推半就坐上了床榻,然后被楼千弦心满意足地抱了个满怀。洛蓝此时才察觉,初见时豆芽菜一般的小个子,已经长到他的眉梢了。各怀心思,洛蓝怎么也揣测不到,宛如无垠的暗夜中,身后的少年佯装自然地印上他的后颈,依顺呼吸的节奏轻轻吮吸,眸子深处徜徉着得逞。楼千弦的父亲远渡海洋,自头一回踏足英国那一刻钟其,他熬过了长达三年的穷困潦倒的生活。身上所有口袋翻转过来,也找不到一个字儿。他不认识哪怕半个英语词汇——第一句学会的是ThankYou——为了糊口过活,他在码头找了一份廉价的装卸货物的工作,挤在熙熙攘攘的船舱里,从工头里接过工资时,耳濡目染下记住的一句话。有收入的时候,他可以住在码头附近的宿舍,在一个狭隘的房间里盘下属于自己的床位,同种族肤色各异的人,度过无数个饥寒交迫的夜晚。遇上罢工,或者生活不景气的时候,他连房租都缴不起,被撵出宿舍,便同流浪汉瑟缩在街头,拿别人丢弃的报纸裹住自己,熬过霜降的漫漫长夜。幸运的话,他可以在修道士的慈善摊子那里,领一片果腹的面包。若连这个都没有,他就拿锥子,砸烂结冰的食水,大口吞咽冰渣子充饥。三年下来,他逐渐学会了英语。因为他足够谦卑和勤劳,水手慢慢熟悉他,愿意雇他帮忙做工。从楼千弦的父亲收入和花光第一笔钱的时候,他心里就形成了一个非常明确的观念,财富这种东西,要么越滚越大,要么越耗越少,它是无法维持永恒的价值的。所以,他决定一搏,开始了对他这种廉价劳工而言,风险非常大的投资。楼千弦的母亲就是在那个时候遇见楼千弦的父亲——邋里邋遢、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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