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性恋的日常苦恼_02初次交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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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初次交锋 (第2/3页)

上嗡嗡作响,不用看也知道又是孙乐理那个家伙。无非是控制不住好奇心,实在想不明白“不举”的他到底是怎么对着「winner」就有了性趣,又为什么突然有了想开张的心思。

    陷在沙发里,郝平潭跟随着音乐和提示音,不自觉地回忆起与「winner」第一次交锋的情景。

    那时候的郝平潭还不知道她是个女的。

    或许应该说在他的眼里本就不把人用男女区分。

    秉承着“这世界的傻子那么多,不能把阵地交给蠢人”的原则,他经常利用闲暇时间参与进不少热门的话题讨论。

    郝平潭充分记得战争是怎么开始的。

    自己平日里关注的一个博主转发了一篇报导,报道的内容是一名轻度弱智的母亲给孩子洗澡,孩童却溺毙在浴缸中。该博主呼吁大家除了要关心残疾人相关条例的完善,也呼吁大众给“弱势群体”更多的关心和宽容。

    然后郝平潭便感到出奇的愤怒。

    那种愤怒也许是因为这个博主拥有不凡的影响力却随意发声模糊焦点,也许是因为他随波逐流地选择站在安全的阵营里举臂高呼,也许是因为越来越机器化、格式化的账号内容,又也许是因为他对这个不够和谐、不够反思却蠢人遍地走的社会感到绝望和呕吐。

    于是他冷笑一声毫不犹豫地取关了那人,紧接着在下面跟上自己的评论。

    「洋洋洒洒」:众所周知,生育孩子是一件繁琐、复杂的事,这里面从头到尾只有一个受害者,那就是那名因为母亲的疏忽而失去生命的孩子。这时候博主模糊焦点,呼吁大家给弱势群体更多关心,我想问下,在法律本就无法严惩该母亲的情况下,离世的小孩就如此被轻描淡写地带过了吗?因为来这世界的时间不长,他的生命就如此不值一提吗?还是说博主认为,弱智的“恶”和“蠢”,就值得被人原谅呢。

    犀利的言辞一发出就得到了许多人的支持点赞,人群就像是鬣狗聚集,民众都觉得这件事太过可悲,却不妨碍他们因观点不同站在敌对的阵营里。

    现实中的愤怒被网络的文字点燃,这种针对弱势群体的愤怒由来已久,积怨已深。尤其是那些精神有问题的人,他们享受着普通人没有的“特权”,仿佛天花板上的蜘蛛网一般,平日里不惹人注意,关键时刻却看上去十分碍眼。

    虽然不是每个人都如此,但当这个社会里某些人拥有了“免死金牌”而我没有时,某些人就认为自己的愤怒有了合理的解释。

    “对啊,支持,凭什么精神病和弱智就像是免死金牌一样,杀了人不用负责?杀了自己的小孩不用负责?”

    “照我说,这种连照顾自己都吃力的弱智,就不该生孩子,谁投胎成为她的小孩真的是倒了八辈子的霉,早点走也算是一种解脱,阿弥陀佛。”

    “法律到底什么时候能明确规定下啊,有些人真的不配生孩子啊,我好恨。”

    郝平潭不断地刷新着评论,眉头却难舒展开来,因为大量的发声中没人发现他真正的愤怒,大多数人只是忙着自说自话,更别提许多人其实没有自我思考的能力,只是跟随着别人发出“像是自己却又不属于自己”的声音。

    那名博主见被顶上来的评论ID眼熟,以前与郝平潭也有过互动,知道他以犀利毒舌、讲逻辑出名,措辞后回复了他的问题。

    「野生动物员」:我从来没有否认过这个mama的疏忽之处,只是我的意思是,我们在思考她犯了什么错的同时,也要去思考为什么这个社会发展到今天还不能规避这些荒唐的事,给他们更多的关心不代表给他们更多的特权,而是让我们一起思考,如何更关心、了解他们的生活困境,才能规避更多的人间惨剧。

    在郝平潭看来这是答非所问。

    因为他指出的问题核心根本不是博主认不认为mama犯了错,也不是mama该不该受到惩罚,而是凭什么不带恶意的恶,就不是大恶了呢。有的人是经过再三思索去害人的,有的人是因为天生蠢笨害了别人,都是害人,为什么后者就值得被包容被原谅呢?谁来定义一个生命的价值?当前衡量不同恶的标尺,就一定是公平公正的?小恶背后的大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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