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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 (第2/2页)
镜子照了照。她的妆并不弄,只是抹了雪花膏,用大红色的口红涂了唇。她的皮肤本就很好,抹上雪花膏后更加剔透,红色的唇把她五官的明艳突显了出来,但因为端庄温婉的气质,又不显轻佻。该讨回来的一切,她都会讨回来的。与谢熙结婚的金清曼是平城有名的才女,写的文章和诗受到许多人的追捧,不禁登过报,还出了诗集。许多文人对她仰慕不已,曾写诗赞叹过她是天阶夜色下的一抹白月光。他们两人都是追求新潮的人,婚礼也是西式的。夏初霁到得晚,没有赶上教堂的仪式,直接去了酒店。谢熙虽然不承认自己“王爷”的身份,但毕竟与京城那位有血缘关系,京城里来了人,其他各方的势力为了面子也送来了贺礼。再加上出席婚礼的宾客也都不是一般人,外面还有各个报社的记者和看热闹的人,酒店入口卡得很严,没有请柬不能进。没有请帖的夏初霁被拦在了门外。酒店的人见她盛装出席,不像是混进来的,却还是严格地说:“女士抱歉,请出示您的请帖。”有许多人在外面看着。夏初霁勾了勾唇,语气平静地说:“请帖我弄丢了,但是你可以进去告诉谢熙,我叫夏初霁。”没有请帖,凭这个名字,足够了。第13章好感周围很吵,听到夏初霁说话的人不多,但是酒店的人听得很清楚。他惊讶地打量了她两眼,眼中带着怀疑,像是觉得她本人与传闻不符。“请稍等。”今天的谢熙一身精致的西装,春风得意。听到夏初霁的名字的时候,他脸色一变,眼中闪过厌恶。这个女人来干什么?难道是来一哭二闹三上吊大闹他的婚礼的吗?他沉着脸来到酒店大厅。就站在谢熙身旁不远处的夏初霁好笑地看着他四处张望。说起来,活了两辈子,这是她与谢熙第一次见面。要不是他穿着西装,胸口别着花,她恐怕也认不出他。就是这样一个素昧谋面的人,用一份声明,改变了她两辈子的人生。“谢先生。”听到声音,谢熙回头,只见一个穿着白色洋装的女人款款朝自己走来。她五官精致,皮肤白皙,唇上的颜色恰似诗人笔下动人的朱砂痣,脚下高跟鞋踩在地面发出的声音透着优雅。他眼中闪过惊艳。“你好,我是夏初霁。”下一秒,听到这句话的时候,谢熙彻底怔住。他原先只当她是来参加婚礼的宾客,万万没想到她就是夏初霁,漂亮、时髦、精致,跟自己想象中完全不一样。在他眼中,她应该是个传统、守旧、有些怯懦的女人。不是说她的腿瘸了吗?他心里忽然有一种被骗了的感觉。夏初霁把谢熙所有的表情都收入眼中,并没有觉得扬眉吐气,只有更深的厌恶。“夏女士你好,欢迎来到我们的婚礼,请进。”谢熙回头,见金清曼的脸色有些难看,心中懊恼,叫了一声“清曼”。原来这就是有名的才女、让许多人神魂颠倒、写诗赞美的金清曼。她长得很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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